上班第一天就摔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阅读提示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试工期”“试岗期”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等,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建议用人单位在“社保空档期”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第一天就摔伤,公司要不要赔?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最终,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综合来看,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他和公司提前约定,工资按天发放。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不慎摔伤了右手。后经工伤鉴定,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老杨觉得很倒霉。事发后,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老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法院认为,因老杨是临时工,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因此,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符合相关规定,应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理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办案法官表示。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同样事发湖南,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刘某虽仅工作一天,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也属工伤。2017年,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电子厂认为,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工伤一说;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
但法院最终认定,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答案是:也算。同样是2017年的事: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王某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料当天下午,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吕帅告诉记者,无论劳动者是“上班第一天”或是“未转正”,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实践中,为了相互了解、选择,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培训期”“试工期”“试岗期”等期限。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企业便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为由,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对工伤待遇没影响。”
此外,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或当月入职、下月办理社保登记。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当月入职、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但殊不知,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2020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社保空档期’的事件。”吕帅建议,在“社保空档期”,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他同时提醒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报记者 王鑫 方大丰 本报通讯员 刘霜)
多学科融合,推进世界遗产可持续发展******
本报记者 李佳霖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诞生于1972年。2022年是《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诞生50周年。1985年,中国加入该公约。1987年,中国有了第一批世界遗产,包括长城、周口店遗址、秦始皇陵兵马俑、北京故宫、敦煌莫高窟以及泰山。目前,中国世界遗产总数达到56项,其中世界文化遗产38项、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4项,为传承中华历史文脉、守护全人类文化瑰宝作出了重要贡献。近日,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名录遗产地可持续旅游教席倡议发起,中山大学旅游学院承办的首届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学术论坛举办。与会专家学者建言献策,促进世界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多学科交叉融合与人才培养,助力世界遗产事业发展。
从“以物为中心”到“以人为中心”
故宫博物院原院长单霁翔表示,通过世界遗产的申报实践,使大家对文化遗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比如从文物保护的语境走向文化遗产、世界遗产保护。“过去文物保护的对象是静态的古遗址、古墓葬等,如今强调保护活态的遗产,如人们居住的传统村落;过去文物保护只保护物质要素,现在非物质要素也成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黎族的黎锦、哈尼族的耕作技术等都被纳入了保护之列。”单霁翔说。
1997年,平遥古城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邵甬表示,平遥古城是人居型世界遗产的典型代表,城市开发、过度旅游、社区面临着被瓦解的风险是其要面对的挑战。邵甬介绍,成为世界遗产之后,平遥古城旅游快速发展,古城保护与发展出现了失衡状态,很多干字形商业街作为开发的主要区域,接受了外部投资,并且进行了装修甚至过度装修,但是很多传统院落却存在消极保护的状况。另外,平遥古城的社会经济发展动力不足,没有足够的就业岗位,社区缺乏比较强的凝聚力,社区居民对遗产的认知不足。
2006年,邵甬开始为平遥古城编制保护规划,为平遥古城的保护与发展提出相关策略。“一是古城价值的再阐释,从古城的古代到当代,从宏大叙事到日常人居,涵盖了金融之都、营城智慧等方面;二是古城定位的调整,将以旅游为主的古城调整为‘活着’的古城、宜居的世界遗产地;三是工作目标的调整,从‘保下来’到现在的‘活得好’。”邵甬说,团队为平遥古城编制了详细的保护规划,以求保存完整的中原汉民族城市特征,并保护好物质和非物质遗产。出台了《平遥古城传统民居保护修缮工程资金补助实施办法》,以期通过政府主导、居民自主和专家引导的激励制度,让老百姓在通过补助资金改善人居环境的同时,修缮结果也能够符合保护规划制定的标准。同时,进行产业优化,鼓励旅游业之外的其他产业发展,形成有韧性的产业结构,比如把古城中的废弃用地活化利用为文化空间,鼓励文化产业植入,在古城里逐步形成了与文化遗产空间相结合的电影节、摄影节等。如今平遥的旅游总收入在逐年提高,但是门票收入占比越来越低,参与到相关产业中的居民也越来越多。
“开始规划时我们更多的是记录物,比如街巷、建筑,后来更多地去理解城市与人的历史以及人当下的需求,实现了‘以物为中心’到‘以人为中心’的改变。在工作方法上,从原来的‘精英规划’转变为‘共同缔造’。比如成立社区工作坊,让老百姓了解古城的保护与发展,也了解他们的需求。”邵甬表示,人居型世界遗产的保护,既要坚持“以价值为基础”的保护原则,还要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发展理念,同时要回应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强调在保护文化遗产的同时重视人居环境的改善,实现宜居、活力、平等三大目标。
保护为主,倡导可持续发展
湖南武陵源于1992年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004年,武陵源成为中国首批世界地质公园之一。2007年,武陵源成为国家5A级旅游风景名胜区。
武陵源的保护发展之路很好地印证了遗产保护理念的蝶变。2014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开展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展望时,把所有的自然遗产地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好;第二类是比较好但需要给予一些关注;第三类是重点关注;第四类是严重关注(大部分为列入濒危遗产名录的遗产地)。武陵源被列为重点关注类。2017年,武陵源再次被列为重点关注类。“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关于武陵源的报告措辞非常犀利,比如认为武陵源的完整性尤其美学价值受到不可接受的丧失。同时强调旅游设施过度建设和持续游客增长给武陵源带来的威胁等。”贵州师范大学喀斯特研究院教授肖时珍说。
“我们受地方主管部门委托,按照世界遗产中心的要求编制了《武陵源世界遗产保护状况报告》,逐一回应了世界遗产委员会及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对武陵源的担忧,以及武陵源所在的各级政府为实现遗产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包括武陵源景区主入口的酒店、商铺等大多已拆除,并且进行了生态修复,武陵源在居民搬迁、环境污染防控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等。我们也客观地评价了武陵源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对美学景观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还分析了索道、电梯等在促进遗产保护和展示、促进当地老百姓的生活改善和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对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很关注的游客人数,也在调查统计的基础上进行了数据核实与澄清。”肖时珍说。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认可了他们的报告。2020年12月,通过各方面的努力,武陵源由“重点关注”类晋级为“比较好需要给予一些关注”类。“武陵源也调整了开发思路。比如之前武陵源计划再建一条鹞子寨索道,因为有了世界遗产委员会的决议建议,如今已经放弃了这一计划。可以看到,武陵源从过去旅游大开发的阶段,逐渐演进到开发与保护并重的阶段,到如今进入以保护为主、倡导可持续发展的阶段。”肖时珍表示。
让原住民获得发展的红利
2013年,红河哈尼梯田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018年,中山大学旅游学院教授保继刚带领团队对哈尼梯田进行了调查。“团队有60个人,其中20多人懂哈尼语。”保继刚说。
团队对元阳县35个自然村5682户做了实地调查。调查发现,村寨大部分年轻人出去打工了,空心化现象比较严重;遗产区以农业为主,产业结构非常单一; 35个村庄中,传统民居蘑菇房只剩下298栋。“经过调研和充分考虑,我们选择了阿者科村开展保护实践。”保继刚说。
阿者科村是35个村落中最贫困的一个村,因为交通不便导致村内新建设缓慢,也使得蘑菇房得到大量存留。“我们提出了‘阿者科计划’,在这个计划中,村民以村落和他的生产生活方式入股,占股70%,其中民居占40%,梯田占30%,居住占20%,户籍占10%。只要住着传统民居、种着梯田,村民就可以得到相应的分红。通过这样的方式,我们在传统民居以及梯田的保护上找到了抓手。从2018年6月开始,到2019年3月第一次分红,每户分了1600元。之后,村民对我们更加信任了。到2021年,每户分红达到3000元。”保继刚表示,在这个计划推进中,一直推行基层民主,公开所有的相关信息。有需要新增的管理制度,召开村民代表会进行商议,形成了新的管理制度就纳入阿者科的管理制度中。
“我们还给孩子们设立了教育奖励金,考上中学奖励500元,考上本科奖励1000元,每年发放。同时,还请当地村民教游客体验织布等,他们也可以得到一些收入。”保继刚说。
作为中国旅游减贫方案,“阿者科计划”是一个社会科学的试验田,从实践反哺理论。“其中最核心的是创造旅游吸引物的人,应该得到旅游带来的收益。”保继刚说。
“世界遗产保护的持续推进得益于建筑、旅游等领域人才参与。”中山大学旅游学院教授张朝枝表示,文化遗产保护具有跨学科特征,因此培养好跨学科综合型人才是关键。据悉,从2018年起,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杭侃和张朝枝共同发起了遗产旅游联合工作坊。连续几年来,工作坊组织了多个专业的师生,在河南、河北、山西等重要遗产地开展调研,探索遗产地的保护发展。“以‘共同问题’为导向,多学科人才一起努力推进世界遗产保护。”张朝枝表示。